土耳其医疗事故诉讼 *2025

土耳其医疗过失案例

医疗过失,在土耳其被称为”malpraktis“,指的是患者因不当医疗护理或偏离公认医疗标准的治疗而遭受伤害的情况。根据土耳其法律框架,医疗过失被定义为因医疗保健提供者在医疗程序应用中的无知、缺乏经验或疏忽而对患者造成的伤害。

医疗过失问题在过去十年中在土耳其司法系统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法院记录表明,医疗过失诉讼是该国最常提起的诉讼类型之一,案件在数量和复杂性方面都在增长。土耳其医疗过失律师的专业知识变得越来越有价值,因为这一趋势反映了患者对其法律权利的认识增强,以及社会对医疗护理标准期望的演变。

土耳其医疗系统的背景下,该系统作为结合公共和私人医疗机构的混合模式运行,对医疗过失的法律处理方式因所指控的医疗过失发生地点而显著不同。该系统区分国立医院大学医院私人医疗机构,每一类都在不同的责任制度下运行,这直接影响医疗过失案件的审判方式。

医疗过失的理论基础

定义和范围

土耳其医疗过失的法律定义主要来源于土耳其医学协会的职业道德规则。这些规则的第13条明确将医疗过失定义为”因无知、缺乏经验或疏忽而对患者造成伤害,构成医疗实践的不良应用。”根据土耳其卫生法,这一定义是与医疗过失相关的民事和刑事诉讼的基础。

在普遍理解中,医疗过失通常被简单地称为”医生的错误“(doktor hatası),这一术语被公众广泛使用,有时甚至在非正式的法律讨论中也使用。然而,这一简化的术语未能捕捉医疗过失案件中微妙的法律和医学方面。

医疗过失的概念通过近期司法决定的演变经历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在土耳其最高上诉法院(Yargıtay)的裁决中。最近的解释扩大了医疗过失的范围,不仅包括医生的错误、无知或疏忽,还包括医生未能遵循当前治疗方法或跟上医学科学发展的情况。这一更广泛的解释显著扩大了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潜在责任。

医生的照顾义务

在土耳其,医疗专业人员有法律义务展示合理胜任的从业者在其领域中应有的照顾标准。这一标准不要求特殊技能或超人的勤奋,而是期望具有类似培训和经验的平均合格医疗专业人员提供的照顾。

照顾义务贯穿整个医疗过程,从预防护理和诊断到治疗阶段和治疗后随访。这种全面的方法确保医疗保健提供者在每个患者互动阶段都保持适当的关注和照顾水平。

土耳其法律系统认识到不同的标准适用于不同的专业和专业水平。对全科医生的期望照顾标准与对专科医生的期望显著不同。例如,在外科干预中,对全科医生的期望照顾标准不会等同于对专业外科医生的要求。这种差异化的方法承认医疗专业内不同的培训、专业知识和专业化水平。

在所谓的医疗过失案件中,法院通常评估医疗保健提供者是否达到了在类似情况下相同专业的合理胜任从业者应有的照顾标准。这一客观标准作为衡量潜在疏忽行为的基准。

医疗干预的法律框架

医疗干预概念

在土耳其法律体系中,医疗干预被广泛定义为为预防、诊断、治疗或缓解身体或心理状况而在人体上执行的任何行为。这一全面的定义,是土耳其卫生法的核心,不仅包括旨在解决疾病的干预措施,还包括可能不符合疾病资格但仍然导致身体或心理不适的状况。

医疗干预的概念找到了其在土耳其宪法第17条的宪法基础,该条款建立了对个人完整性的基本保护。该条款明确指出:”除了在医疗必要性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个人的身体完整性不得被侵犯;如未经其同意,不得进行科学或医学实验。”这一宪法条款形成了针对未经授权的医疗干预的基本法律保护,并确立了同意作为基本先决条件。

合法医疗干预的要求

根据土耳其法律,要使医疗干预被视为合法,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标准。首先,干预必须由合格的医务人员执行。根据第1219号关于医学及其分支实践的法律,没有适当证书从事医学的个人将面临两到五年的监禁和司法罚款,即使他们的行为不是出于经济利益。这部法律明确划定了哪些医疗专业人员有权执行特定程序,特别是对非医师医疗保健提供者在诊断和治疗计划方面施加了特定限制。

其次,在进行任何医疗干预之前,患者的知情同意是强制性的。土耳其法律认为知情同意不仅是一种形式,而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医疗干预合法性的必要前提。这一要求源于宪法原则和特定的医疗保健法规。

第三,干预必须符合治疗时医学科学的标准和方法。这要求所选择的诊断或治疗方法遵循公认的医疗实践,受到当前科学证据的支持,并适合患者的病情。遵守这些标准对确定医疗保健提供者是否履行了其专业照顾义务至关重要。

知情同意要求

告知患者的过程

土耳其法律对在获得患者同意之前告知患者的过程给予了重要强调。所需信息的内容必须包括关于所建议的医疗干预的全面细节。患者必须被告知有关程序的性质和目的、潜在风险和益处、成功的可能性、可能的副作用、拒绝治疗的后果、替代治疗选择以及与这些替代方案相关的风险和益处。

关于获取同意的方法和程序,土耳其规定指出,信息必须以清晰、简单的语言提供,不使用技术术语,根据患者的社会和文化背景定制以确保理解。除了紧急情况外,患者必须有合理的时间考虑信息再做决定。虽然书面同意表是标准做法,但土耳其法律要求口头解释补充这些表格,由直接负责干预的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信息。

法律承认几种特殊情况和例外,不适用标准知情同意程序。在紧急情况下,如果获取同意是不可能的,而立即干预是保存生命或防止严重伤害所必需的,医疗专业人员可以在未经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对于无意识、精神障碍或以其他方式无法提供同意的患者,以及涉及对公共卫生构成风险的传染病的情况,也有具体规定。

同意能力

土耳其法律为提供有效的医疗干预同意建立了明确的法律能力要求。通常,精神健全的成年患者具有同意或拒绝医疗治疗的法律能力。能力评估的重点是个人是否能够理解所提供的信息,领会其重要性,权衡后做出决定,并传达该决定。

对于未成年人和法律上无行为能力的人,适用特殊规则。对这些个人的医疗干预通常需要法定监护人或代表的同意。然而,土耳其法律要求有理解能力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者仍应尽可能参与决策过程。当法定代表拒绝同意医疗专业人员认为必要的治疗时,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的规定,特别是第346条和第487条,此事可能会被提交给法院。

紧急情况下推定同意的概念生效。当延迟会严重损害患者健康时,土耳其法律允许在没有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必要的医疗干预。这种法律基础是假设如果患者能够这样做,他们本会同意。这种推定同意原则是对一般要求明确知情同意的重要例外,平衡了及时医疗行动的需要和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责任和非责任情景

并发症与医疗过失

土耳其医疗法中存在可接受的并发症医疗过失之间的重要区别。虽然两者都可能导致患者不良结果,但它们具有根本不同的法律含义。

并发症被认为是医疗程序中的固有风险,即使医生采取了所有适当的护理并遵循既定的医疗协议,也可能发生。当医生履行了所有法律义务——包括获得适当的知情同意,遵循医疗标准,并尽职尽责——归因于已知风险的不良后果在法律上被归类为并发症而非医疗过失。

相比之下,医疗过失发生在医疗保健提供者未能达到其领域中期望的照顾标准而导致伤害的情况下。土耳其法院通常评估负面结果是否由于偏离既定医疗协议或反映了未能行使合理照顾而导致。

法律评估取决于医生是否在程序前充分告知患者潜在风险,以及他们是否按照当前医学知识和标准执行程序。正确披露风险并遵守医疗标准的医生,通常不会对尽管提供适当照顾而出现的并发症负责。

并发症转变为医疗过失的情况

在土耳其法律认可的几种情况下,并发症可以转变为法律上可起诉的医疗过失:

  1. 当并发症由于以下原因未及时识别时:
    • 检查不充分
    • 诊断测试不足
    • 患者监测不足
  2. 当识别出并发症但未采取适当措施解决时
  3. 当并发症被识别且采取了措施,但医生未能实施适合该情况的既定标准医疗干预

这些转变突显出并发症和医疗过失之间的界限通常不取决于最初的不良结果本身,而是取决于医疗保健提供者对发展中问题的反应

导致责任的情况

几种特定情况在土耳其医疗过失案件中一贯导致责任:

未能识别并发症构成医疗过失索赔的常见基础。这种失败通常源于对患者症状的关注不足或对与特定程序或条件相关的潜在并发症的理解不足。土耳其法院一再裁定,医生有积极义务预见并识别其专业领域内的并发症。

检查或随访不足代表另一个重要的责任来源。这包括:

  • 进行不完整的体格检查
  • 未能安排适当的诊断测试
  • 在关键时期忽视充分的患者监测
  • 维持不充分的医疗记录,影响护理质量

一旦识别出并发症或医疗问题,未能采取必要措施也会引发责任。土耳其法院通过以下方式评估医疗保健提供者是否做出适当反应:

  • 实施及时干预
  • 在需要时安排专家咨询
  • 启动适当的治疗方案
  • 在必要设施不可用时确保适当的患者转移

医疗过失案件中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在土耳其,医疗过失的民事责任主要基于违反合同义务侵权法原则,这取决于医患关系的性质。

对于私人执业医生,责任通常源于医生和患者之间建立的委托合同(vekalet sözleşmesi)。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承担以适当照顾执行医疗服务的义务,而不是保证特定结果。这一规则的例外适用于某些程序,如整容手术,可能受工作合同(eser sözleşmesi)原则的约束,其中合同上承诺特定结果。

对于公立医院,民事责任基于服务过失(hizmet kusuru)的概念,即国家对作为公职人员的医疗保健提供者所犯错误承担主要责任。

可恢复的损害类型

土耳其法律在医疗过失案件中认可两个主要类别的可恢复损害:

物质损害(Maddi Tazminat) 非物质损害(Manevi Tazminat)
治疗费用:需要解决由医疗过失导致的伤害的额外医疗护理费用 痛苦和折磨:患者经历的身体疼痛和情感痛苦
收入损失:在无法工作的恢复期间损失的收入 心理痛苦:由毁容或残疾导致的心理创伤
收入能力损失:当出现永久性残疾导致未来收入潜力减少 生活乐趣损失:执行正常生活活动的能力下降
葬礼费用:致命案件中的埋葬成本 情感创伤:在严重案件中,近亲家庭成员经历的情感破坏
经济支持损失:死亡患者的依赖者经历的经济损失 声誉损失:由于明显伤害或功能丧失导致的社会声誉损害
确定方法:直接计算实际和可记录的财务损失 确定方法:由法官酌情决定,考虑伤害严重程度、过错程度和受害者的个人情况

非物质损害的确定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他考虑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过错程度和受害者的个人情况。

刑事责任

医疗过失在土耳其法律下也可能引发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土耳其刑法(TCK)中与过失犯罪相关的规定。

土耳其刑法中过失(taksir)和故意(kast)之间存在根本区别。大多数医疗过失案件涉及过失而非故意伤害,反映了医疗保健提供者并非有意造成有害结果,而是未能行使适当照顾的情况。

土耳其刑法进一步区分简单过失(basit taksir)和有意识过失(bilinçli taksir):

  • 简单过失发生在医生既不打算也没有预见到有害结果的情况下
  • 有意识过失存在于医生不打算伤害但预见到负面结果可能性却基于对其专业判断过度自信而继续进行的情况

这种区别影响惩罚的严重程度和程序要求,有意识的过失通常导致更严厉的惩罚。

医疗过失案件中最常见的刑事指控包括:

  • 过失伤害(taksirle yaralama),根据土耳其刑法第89条,可处以3个月至1年的监禁或司法罚款,加重形式的伤害将面临更高的惩罚
  • 过失杀人(taksirle öldürme),根据第85条,处以2-6年监禁,多人死亡或死亡和伤害并存的案件刑期更高

在涉及公共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案件中,当无法确立过失行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但该行为本身构成违反职责时,可能适用额外指控通过过失滥用公务(TCK 257/2)。此规定仅适用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处以3个月至1年监禁。

医疗过失诉讼中的管辖权问题

主管法院

土耳其医疗过失案件的主管法院确定主要取决于医疗服务提供地点和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法律地位。这为裁决医疗过失索赔创建了双轨制系统。伊斯坦布尔医疗过失律师专业人士在为国内和国际客户导航这一复杂的管辖权环境方面特别有经验。

对于涉及私人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案件,包括独立医师、私人诊所和由公司或个人经营的医院,消费者法院(Tüketici Mahkemeleri)拥有管辖权。这一管辖权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6502号法律确立的,该法律明确将委托和工作合同纳入其范围。法律依据是,私人实体提供的医疗服务构成消费者交易,将这些争议牢固地置于消费者保护法范围内。

相反,当医疗过失据称发生在公立医院时,行政法院(İdare Mahkemeleri)拥有专属管辖权。这是因为公共机构中的医师和医疗工作者被视为公务员,他们的行为代表政府服务的运作。这些案件作为针对国家机构而非直接针对个别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全面救济行动“(tam yargı davası)提起。

对大学医院的司法方法引入了额外的复杂性。对于国立大学医院,行政法院保持类似于其他公共机构的管辖权。然而,对于基金会(vakıf)大学医院,虽然行政法院仍然拥有管辖权,但有一个显著的区别:与公立医院医师不同,在基金会大学医院工作的医生不受公务员法第657号法律约束。这种区别意味着,在个人过失的情况下,患者可以在对机构提起行政诉讼外,直接对这些医师提起民事诉讼。

地域管辖权

医疗过失案件的地域管辖权根据索赔的法律基础和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身份遵循几个原则。

根据土耳其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管辖权规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多个被告,原告可以选择任何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这些规定为所有民事案件(包括医疗过失诉讼)的地域管辖权建立了基本框架。

医疗过失案件的特殊管辖权规定允许额外选择。当索赔基于合同关系时,例如在私人医疗环境中,诉讼也可以在合同应履行的法院提起——通常是医疗治疗发生的地点。这为原告提供了选择最方便场所的灵活性。

消费者保护规定显著扩大了患者的地域管辖权选择。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73条,消费者(患者)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不考虑医疗服务提供地点。这一对消费者友好的规定旨在通过允许患者在熟悉的环境中诉讼而不产生旅行费用,从而减少获取法律救济的障碍。

对于作为侵权诉讼提起的医疗过失案件,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侵权行为发生地、损害实现地或原告自己的住所地之间进行选择。这种多种选择通常通过提供几个潜在的诉讼论坛而使受伤患者受益。

诉讼时效

公共医疗机构的时间限制

针对公共医疗机构的医疗过失索赔根据行政法受到独特的时间限制。最关键的时间限制是从发现损害和医疗保健提供者责任起的一年限制期。这一相对较短的期限要求受伤患者一旦意识到潜在的医疗过失就必须迅速行动。

除了这一基于发现的限制外,还适用从所指控的医疗过失日期起计算的绝对五年限制期。这一绝对时间禁止意味着,无论患者何时发现伤害或其与医疗治疗的联系,五年后都不能提出索赔。

在启动诉讼之前,患者必须遵守某些行政先决条件。具体而言,受伤方必须首先在一年发现期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书面赔偿请求。然后,管理部门有30天时间回应。如果请求被拒绝或通过行政沉默被视为拒绝,患者必须在拒绝后60天内提起诉讼。这些程序要求构成诉讼的强制性先决条件,不遵守将导致案件被驳回。

重要的是,在针对公共机构的案件中,可能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延长限制期不影响行政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即使所指控的医疗过失构成具有较长限制期的刑事犯罪,行政索赔仍然必须在一年/五年框架内提出。

私人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时间限制

对于针对私人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医疗过失索赔,适用的限制期取决于索赔的法律基础,创造了一个更复杂的环境。

基于合同的索赔,通常源于患者与医师之间的委托(vekalet)关系或与私立医院的患者接受合同,受从所指控的违约日期起五年限制期的约束。这适用于大多数医疗治疗,包括一般医学、手术和医师不保证特定结果的其他干预。

对于分类为工作合同(eser sözleşmesi)的治疗,如承诺特定结果的美容手术,也适用五年限制期。由于暗示特定美学结果的承诺,土耳其法院通常将整容手术归类到此类别。

基于侵权的索赔遵循一般民法规定,从发现损害和责任方起有两年限制期,以及从侵权行为日期起的绝对十年限制。这种双重时间框架提供了灵活性,同时确保索赔不会无限期待决。

当所指控的医疗过失也构成刑事犯罪时,刑事诉讼对民事限制期的影响可能是重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刑法规定了更长的限制期,这一延长期也适用于相关的民事索赔。然而,这一延长仅适用于基于侵权的索赔,不适用于合同索赔。这种区别在确定所指控的医疗过失几年后索赔的可行性时可能至关重要。

当医疗程序未经适当同意执行时,法律关系被归类为”无授权代理”(negotiorum gestio或vekaletsiz iş görme)。由此类情况产生的索赔受一般十年限制期的约束,为患者提供了寻求法律救济的实质性更长时间框架。

当事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独立医师-患者关系

在土耳其,独立执业医师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主要被描述为委托合同(vekalet sözleşmesi)。这种法律特征在土耳其最高上诉法院(Yargıtay)的众多先例案件中得到了一贯支持。根据土耳其义务法第502条,委托合同规定适用于不受法律其他规定专门规范的工作协议。

委托合同框架特别适合医患关系,因为与就业或服务合同相比,它为医师提供了更大的自主权。与这些其他合同形式不同,委托合同不建立当事方之间的等级关系,也不创造雇主-雇员关系中存在的相同依赖水平。根据这一合同,医师承担以适当的关怀和勤勉执行医疗服务的义务,而不是保证特定结果。

这种合同关系内的责任范围延伸至诊断、治疗、适当的后续护理和适当的信息披露。医师必须遵守当前的医疗标准,并在治疗患者病情时行使合理的照顾。然而,医师通常不承担实现特定结果的义务——相反,他们有义务尽最大努力和运用专业判断。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美容手术、牙科假体和矫形装置,关系可能受工作合同条款(eser sözleşmesi)而非委托合同条款的约束。这些案例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它们涉及医师承诺实现特定、有形的结果。在工作合同框架下,医师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焦点从合理的照顾转移到实现承诺的结果。

私立医院-患者关系

当患者在土耳其寻求在私立医院接受治疗时,患者与医院之间建立了一种被称为”患者接受合同“(hasta kabul sözleşmesi)的独特合同关系。虽然土耳其义务法没有具体定义这种合同类型,但它已在法律学说中得到广泛讨论并在法院判决中得到认可。

患者接受合同的特点是其混合合同性质(karma sözleşme),结合了土耳其法律下规定的几种合同类型的元素。这一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治疗患者,核心义务是提供医疗服务。住宿、膳食和一般护理等附加服务被视为支持医疗治疗主要目的的次要义务。

根据这种合同关系,医院对其设施内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承担主要责任。实际执行医疗程序的医师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被视为根据土耳其义务法第116条的医院”履行助手“(ifa yardımcısı)。因此,私立医院对其医务人员犯下的任何医疗过失承担严格责任,无论医院本身在选择或监督这些专业人员方面是否有过错。

医院在这一合同下的主要义务包括提供适当的医疗治疗,而次要义务包括住宿、营养和基本护理服务。在确定违约或医疗过失情况下适用的法律规定时,主要和次要义务之间的区别变得特别重要。

公立医院-患者关系

土耳其的患者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与私人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关系有根本不同。当患者在公立医院寻求治疗时,患者与医院或其医师之间不建立合同关系。相反,这种关系受行政法原则(idare hukuku)的约束。

在公立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被视为公共服务的受益者而非合同方。因此,公立医院医疗过失导致的任何伤害被视为公共服务提供的失败,触发国家责任而非个别医师责任。

土耳其宪法第129条第5款明确要求采取这种方法,该款规定,寻求因行使公共权力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的诉讼必须针对行政部门而非个别公务员提起。同样,公务员法(第657号法律)第13条通过规定遭受与公共职责相关行为伤害的个人必须针对相关机构而非执行这些职责的人员提出索赔,从而强化了这一原则。

直接针对公立医师索赔的重要限制是,患者不能直接起诉在公立医院就职的医生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犯下的医疗过失。相反,患者必须在行政法院对国家或相关公共实体提起”全面救济行动”(tam yargı davası)。如果国家被要求支付赔偿,它保留基于专业人员个人过错程度在民事法院对负责的医疗专业人员提起追索诉讼的权利。

实际考虑因素

举证责任

在土耳其医疗过失诉讼中,原告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方面之一是满足因果关系要求。为了确立责任,原告不仅必须证明发生了医疗错误,还必须证明这一错误导致了所指控的伤害。这需要证明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行动或不作为与患者所受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土耳其法院一般应用”适当因果关系“(uygun illiyet bağı)理论,该理论要求所指控的医疗过失在正常情况下必须客观上能够导致患者所遭受的伤害类型。如果法院确定无论医师采取什么行动,伤害都会发生,则因果关系要求没有满足,责任也就无法确立。

专家证据和医疗报告在确立医疗疏忽的存在及其与患者伤害的因果联系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鉴于医疗过失案件的技术性质,法院严重依赖专家意见来确定照顾标准是否被违反。这些专家意见通常评估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行为是否偏离公认的医疗实践,以及这种偏离是否导致了患者的伤害。

法医学研究所(Adli Tıp Kurumu)在土耳其医疗过失诉讼系统中占据中心位置。作为官方国家机构,该研究所的意见在法院诉讼中具有重要分量。

在大多数医疗过失案件中,法官要求法医学研究所的专业部门提供专家报告。这些报告在确定是否发生医疗过失以及是否导致所指控的伤害方面通常具有决定性作用。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

土耳其的医疗过失案件经常同时涉及刑事和民事诉讼。刑事调查通常始于向检察官办公室提出申诉,而民事赔偿索赔可以同时或随后提出。刑事调查结果对民事责任的影响可能是重大的,尽管不会自动决定。

虽然民事法院的法官不受刑事诉讼中达成的定罪或无罪判决的约束,但他们受到刑事法院作出的事实认定的约束。这种区别很重要,因为刑事责任标准(至少需要过失)和民事责任标准(基于合同违约或侵权)存在实质性差异。医师可能在刑事法院被宣告无罪,但在民事法院仍被认定对损害负有责任。

民事法院对过错的独立评估意味着民事法官可以委托自己的专家报告来评估过错程度并计算适当赔偿,无论在并行刑事诉讼中的发现如何。民事法院还可以评估多个被告之间的共同责任,并确定不同的过错百分比,这可能不会反映在刑事判决中。

尽管有这种独立性,民事法院通常暂停诉讼程序,直到刑事审判完成,将刑事事项视为”先决问题“(bekletici mesele)。这种做法允许民事法院从刑事诉讼中通常涉及的广泛证据收集和专家证词中受益,同时仍然保持其对民事责任作出独立决定的权力。

关于土耳其医疗过失的常见问题

在土耳其提起医疗过失诉讼涉及哪些费用?

在土耳其提起医疗过失案件的费用一般在3,000-4,000土耳其里拉($78.88-$105.18 / €69.38-€92.51)(2025年4月汇率)之间。这些费用包括邮寄通知费、专家证人费用和检查费用。重要的是,医疗过失案件被视为消费者纠纷,因此免除法院费用

(注:货币换算基于2025年4月汇率,1美元 = 38.02土耳其里拉,1欧元 = 43.24土耳其里拉。)

土耳其医疗过失律师收费多少?

土耳其医疗过失案件的律师费根据土耳其律师协会在官方公报上每年发布的最低收费标准确定。对于消费者法院案件(处理大多数私人医疗索赔),费用通常从37,500土耳其里拉($986.06 / €867.25)(2025年4月汇率)索赔价值的15%开始,以较高者为准。有听证会的行政法院案件通常从72,000土耳其里拉($1,893.21 / €1,665.12)(2025年4月汇率)索赔价值的15%开始。

这些费用代表可以应用的最低收费。在实践中,它们通常增加到原始金额的两到三倍

付款时间表可以在客户和律师之间安排,一些付款可能与案件的成功解决相关联。

土耳其的医疗过失案件通常需要多长时间来解决?

土耳其的医疗过失案件在一审级别通常需要约1-3年时间来解决。根据司法部2019年启动的目标时间表实施,这些案件旨在300天内完成。然而,根据实际经验,医疗过失案件通常需要2-3年。如果案件进入上诉和更高法院,整个过程可能延长到3年或更长时间

在土耳其提起医疗过失诉讼前是否需要强制调解?

是的,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医疗过失案件需要强制调解。这是土耳其”强制医疗调解“过程的一部分。如果您在未首先通过调解的情况下提起诉讼,您的案件将因程序不足而被拒绝。与专业医疗过失律师的有效调解与漫长的法院程序相比,可能为您节省大量时间和情感困扰。

我应该聘请专业医疗过失律师吗?

是的,强烈建议聘请专业土耳其医疗过失律师。医疗过失是一个复杂领域,需要跨越多个学科的知识,包括医学、刑法和赔偿法。专业土耳其医疗过失律师可以正确识别责任是属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还是两者。许多医疗过失案件因错误识别责任方而变得延长或被驳回。拥有专业律师有助于防止权利损失并确保适当的案件管理。

 

关于索鲁律师事务所

索鲁律师事务所在土耳其全境提供医疗疏忽案件的综合法律服务。我们的团队专注于国际案件,同时也提供土耳其医疗疏忽法律方面的法律服务。

我们高效管理跨境文件处理和国际法律要求,确保为在土耳其寻求医疗疏忽赔偿的中国客户提供无缝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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