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耳其亲子关系诉讼 | 2025年 – 律师奥赞·索伊卢
在土耳其,亲子关系诉讼(babalık davası)是一个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判决确立非婚生子女的生物学父子关系,适用于父亲不承认其亲子关系的情况。这些诉讼在土耳其家庭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因为它们确保婚外出生的儿童能够与其生物学父亲建立法律联系,获得重要的权利和保护。
亲子关系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使儿童能够获得各种法律权利,包括继承权、抚养费和社会保障福利。如果没有这种法律联系,儿童可能被剥夺拥有法律承认的父亲所带来的基本权利和保护。
根据土耳其法律,亲子关系案件被视为身份确定诉讼,创建新的法律关系。当法院裁决支持确立亲子关系时,该决定对出生时间具有追溯效力,确保儿童的权利从其生命开始就得到保护。
亲子关系诉讼的法律依据
土耳其亲子关系诉讼的主要法律基础是《土耳其民法典》第301条(Türk Medeni Kanunu – TMK),该条规定:
- 母亲和儿童可以请求法院确立儿童与父亲之间的父子关系。
- 诉讼应针对父亲提起,如果父亲已故,则针对其继承人提起。
- 亲子关系诉讼应通知检察官和国库;如果诉讼由母亲提起,应通知法定监护人;如果由法定监护人提起,应通知母亲。
该条款反映了土耳其法律制度对保护婚外出生儿童权利的承诺。该法律旨在通过提供司法途径确立亲子关系,防止不公正情况的产生,这些不公正可能因父亲不愿承认其子女而产生。
当前框架从早期版本的《土耳其民法典》演变而来,经过重大改革加强了婚外出生儿童的权利,并使土耳其法律与儿童权利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谁可以提起亲子关系诉讼?
根据土耳其法律,提起亲子关系诉讼的权利授予对确立儿童亲子关系有直接利益的特定个人。
母亲的起诉权 | 儿童的起诉权 |
---|---|
必须在儿童出生后一年内提起 | 无时间限制(宪法法院决定) |
时间限制从现有亲子关系被废除后开始计算 | 如果是未成年人,可由法定监护人代表 |
可以要求与出生相关的个人费用 | 可以要求子女抚养费和其他权利 |
权利是个人的和专属的 | 权利独立于母亲的行为 |
可以在正当延误理由消失后一个月内提起 | 起诉权在整个童年期间持续 |
母亲的起诉权
儿童的母亲有独立的权利提起亲子关系诉讼。她可以通过这一行动建立其子女与生物学父亲之间的法律亲子关系。这一权利是个人的和专属的,意味着如果她选择不这样做,没有人可以强迫她提起此类诉讼。
母亲必须在儿童出生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存在需要首先废除的与另一男性的既有父子关系,一年期间从该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存在正当的延误理由,母亲可以在此类理由消失后一个月内提起诉讼。
儿童的起诉权
儿童也有独立的权利提起亲子关系诉讼。根据土耳其宪法法院2011年的一项里程碑式决定,儿童提起亲子关系诉讼的权利不再受任何时间限制。《民法典》第303/2条中的先前限制被宣布为违宪,承认了儿童了解其生物学起源权利的基本性质。
如果儿童是未成年人,诉讼可以由法院指定的法定监护人(kayyım)提起。监护人的起诉权在其整个任命期间持续。
母亲和儿童提起亲子关系诉讼的权利是相互独立的。这意味着母亲决定不提起诉讼,甚至她撤回诉讼,都不影响儿童追求亲子关系确定的权利。
提起亲子关系诉讼的要求
在土耳其法律制度中,亲子关系诉讼程序必须满足几个关键要求。
母亲身份的确认
第一个基本要求是儿童的母亲必须是已知的。土耳其法院一贯坚持,对于母亲身份不明的儿童不能提起亲子关系诉讼。这一要求源于确立母子关系作为决定父子关系先决条件的逻辑联系。
不存在既有的父子关系
如果儿童已经与另一男性有法律确立的父子关系,则不能提起亲子关系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首先通过否认亲子关系诉讼(soybağının reddi davası)废除该既有关系,然后才能追求新的亲子关系主张。
例如,如果已婚妇女生下的孩子是与其丈夫以外的男性所怀,该儿童在法律上被推定为其丈夫的孩子。在对生物学父亲提起亲子关系诉讼之前,必须质疑并终止现有的法律父子关系。
通知要求
土耳其法律规定在提起亲子关系诉讼时有特定的通知义务。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01/3条,亲子关系诉讼必须通知:
- 检察官(Cumhuriyet Savcısı)
- 国库(Hazine)
- 如果由母亲提起,通知儿童的法定监护人(kayyım)
- 如果由法定监护人提起,通知母亲
这些通知是基本的程序要求,尽管被通知方不会成为案件中的诉讼当事人。未能履行这些通知要求可能导致程序缺陷,影响诉讼程序的有效性。
亲子关系案件的法律程序
亲子关系诉讼程序遵循《土耳其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特定程序规则。
起诉程序
要启动亲子关系诉讼,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该申请应包括:
- 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母亲、儿童和被指控的父亲)
- 支持亲子关系主张的事实陈述
- 主张的法律依据
- 将要提交的证据
- 具体请求(确立亲子关系、子女抚养费等)
如果儿童是未成年人且不由母亲代表,必须由民事和平法院(Sulh Hukuk Mahkemesi)指定法定监护人(kayyım)在诉讼程序中代表儿童的利益。当母亲的利益可能与儿童的利益冲突时,监护人的指定尤为重要。
诉讼适用固定法院费用(maktu harç)而非比例费用,使其无论涉及的经济主张如何都更易获得。
通知程序
诉讼提起后,法院必须确保向所有相关当事人进行适当通知。如前所述,法律要求向检察官、国库以及法定监护人或母亲(取决于谁提起了诉讼)进行通知。
被告(被指控的父亲或其继承人)必须根据《通知法》中规定的通知程序正式送达诉讼文件。适当的送达对于确保被告的辩护权和整个诉讼程序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亲子关系案件中的证据
通过法律程序确立亲子关系需要令人信服的证据。土耳其法律在亲子关系案件中提供了各种证明手段。
传统证据方法 | 现代科学方法 |
---|---|
证人证言关于关系的 | DNA检测(99.9%准确率) |
当事人之间的信件和消息 | 血型分析 |
在一起的照片和记录 | 人体测量学(身体测量) |
怀孕费用的付款收据 | 相似性评估(面部特征) |
承认的证人陈述 | 怀孕时间线的医学检查 |
亲子关系推定
《土耳其民法典》建立了可反驳的亲子关系推定,以便利这些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根据这一推定,如果母亲在孩子出生前300天至180天期间与被指控的父亲发生性关系,他被推定为父亲。
为了受益于这一推定,原告必须证明在相关期间存在性关系。这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证据来确立,包括:
- 证人证言
- 当事人之间的通信
- 频繁访问记录
- 被指控父亲的分娩费用支付
- 其他间接证据表明存在亲密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使用避孕措施或性交不完整,只要在关键期间发生了性接触,推定都适用。
被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驳这一推定:
- 证明从该关系中生育孩子在生物学上是不可能的
- 证明不存在性关系
- 证明另一个男人更有可能是孩子的父亲
科学证据
现代科学方法已经彻底改变了亲子关系的确定。在土耳其亲子关系案件中最可靠和广泛使用的科学证据是DNA检测。
DNA检测在阳性时提供超过99.9%的亲子关系概率,使其成为亲子关系确定的黄金标准。该检测比较被指控父亲和孩子之间的遗传标记以确立生物学关联。
土耳其法院有权下令进行DNA检测,这是其职权调查权力的一部分。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284条,每个人都有义务接受血液或组织采样以确定亲子关系,前提是:
- 这对解决争议是必要的
- 这是科学合理的
- 这不会构成健康风险
如果被告拒绝配合法院下令的DNA检测而没有有效理由,法院可能会将这种拒绝解释为对其不利,可能将其视为默认承认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案件中使用的其他医学检查方法包括:
- 血型分析
- 人体测量学(身体测量评估)
- 相似性评估(面部和身体相似性)
- 怀孕持续时间和儿童发育评估
法院在亲子关系案件中的作用
土耳其的亲子关系案件遵循特定的程序原则,强调法院在确立真相方面的积极作用。
法院适用职权调查原则,这意味着法官有权威和义务独立调查重要事实,超越当事人提出的内容。这一原则在像亲子关系诉讼这样的身份确定案件中特别重要,因为涉及公共利益。
法官在评估亲子关系案件中的证据时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虽然像DNA检测这样的科学证据具有重要意义,但法院必须全面考虑所有可用证据。法官的评估不严格受任何单一证据结果的约束,包括DNA检测,尽管在实践中,法院很少违背明确的DNA证据做出裁决。
亲子关系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最初落在原告(母亲或孩子)身上,需要确立支持亲子关系主张的事实。然而,一旦原告通过证明在相关期间发生性关系而确立了亲子关系推定,举证责任就转移到被告身上以反驳这一推定。
亲子关系确定的后果
当法院裁决被告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时,这一决定具有重要的法律影响。
对孩子的法律影响 | 对父亲的财务后果 |
---|---|
具有溯及力的血缘关系确立 | 子女抚养费直到成年 |
从父亲处获得继承权 | 分娩费用报销 |
使用父亲姓氏的权利 | 产前和产后护理费用(各6周) |
通过父亲获得社会保障福利 | 与怀孕相关的费用 |
适用的国籍权利 | 教育费用贡献 |
对孩子的法律影响
最根本的后果是在父亲和孩子之间确立法律血缘关系。这创建了完整的法律亲子关系,包含所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决定对孩子的出生具有溯及力,意味着法律关系被认为从那一刻就存在。这使孩子能够:
- 从父亲处继承
- 如果愿意,使用父亲的姓氏
- 通过父亲享受社会保障
- 如果适用,主张国籍权利
在父亲在亲子关系案件结束前死亡的情况下,确立的亲子关系允许孩子从父亲的遗产中主张继承权。
财务后果
成功的亲子关系确定通常包括父亲的财务义务:
- 子女抚养费:父亲必须根据其财务能力按比例承担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费用。这一义务持续到孩子达到成年或完成高等教育。
- 母亲可以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04条主张特定费用:
- 分娩费用
- 分娩前后各六周的生活费用
- 与怀孕和分娩相关的其他费用
如果孩子是死产,法院仍可能下令父亲承担这些母亲费用。
当亲子关系诉讼针对父亲的继承人提起时(在他死亡的情况下),子女抚养费主张不能与亲子关系确定合并。然而,可以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64-365条追求援助津贴主张。
管辖权和审判地
在土耳其,家庭法院对亲子关系案件具有管辖权。在尚未设立家庭法院的地方,指定的一审民事法院以家庭法院的身份处理这些案件。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283条,亲子关系案件可以在以下法院提起:
- 提起诉讼时任何一方的居住地
- 孩子出生时任何一方的居住地
对于涉及外国因素的案件,管辖权根据《国际私法和程序法》(第5718号法律)第41条确定。
最高法院关于亲子关系案件的判例
土耳其最高法院的几项里程碑式决定塑造了亲子关系法的适用:
最高法院一直坚持认为,在宪法法院决定废除《民法典》第303/2条中的时间限制后,对由孩子提起的亲子关系诉讼不适用时间限制。
在DNA证据确凿地证实生物学父子关系的情况下,最高法院通常支持确认父子关系,即使其他间接证据可能表明相反,承认DNA检测的高度科学可靠性。
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调了向所有必要当事人(包括检察官和财政部)进行适当通知的重要性,认为这是强制性的程序要求。
法院还澄清,当同时提起父子关系诉讼和父子关系否认诉讼(终止现有法定父子关系)时,父子关系否认案件必须首先解决,然后才能进行新的父子关系确定。
结论
土耳其的父子关系诉讼是在生父不自愿承认其子女时确立亲子关系的重要法律机制。土耳其法律制度已经发展到为婚外生子女提供强有力的保护,确保他们有权了解自己的生物学起源,并从父母双方获得法律、情感和经济支持。
取消儿童提起父子关系诉讼的时间限制代表了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重大进步。此外,越来越依赖科学证据,特别是DNA检测,大大提高了父子关系确定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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