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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Ozan Soylu – 律师事务所

 

  • Ozan Soylu 律师事务所位于伊斯坦布尔,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我们的办公室在家庭法、民法、继承法、房地产法、租赁法和外国人法等广泛的领域拥有专业知识,旨在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解决方案。土耳其其他城市也提供同样高标准的这些活动。
  • 在家庭法领域,他为客户在离婚、监护权和监护(限制)案件、赡养费和财产分割纠纷中的问题提供有效、公平的解决方案。在民法领域,其在解决个人问题方面开展了细致的活动。
  • 他们就继承法、遗嘱和继承案件等问题提供可靠、公平的解决方案。在房地产法领域,他们就房产买卖、租赁协议、房产诉讼等事项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从法律角度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 在《外国人法》范围内,它使外国公司和外国个人能够在土耳其,特别是伊斯坦布尔的居住和商业活动在法律框架内组织。

民法规定了个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

外国人法领域的交易和纠纷

规范离婚案件及离婚引起的纠纷。

凡被定义为犯罪的行为,以及对其适用的制裁,都是刑法。

继承法的主体是死者的财产。

劳动法是规范雇员和雇主之间关系的法律分支。

它是保护为获得财产而进行的储蓄的法律分支。

消费者权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法律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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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土耳其,离婚期间的财产分割遵循特定的法律框架,该框架决定了婚姻财产如何在分居配偶之间分配。土耳其民法典为这一过程建立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尽管实际分割可能会根据几个因素而有所不同,包括婚姻发生的时间、适用的财产制度以及夫妇的具体情况。 土耳其的婚姻财产制度 土耳其民法典承认不同的婚姻财产制度,这些制度规定了离婚时如何分割资产。了解哪种制度适用于您的婚姻对于预测财产将如何分配至关重要。 参与获得财产制度 自2002年1月1日起,土耳其的默认婚姻财产制度一直是"参与获得财产"制度(Edinilmiş Mallara Katılma Rejimi)。除非夫妇通过正式协议明确选择了不同的制度,否则这一制度自动适用于所有婚姻。 在这种制度下,资产被分类为获得财产或个人财产。获得财产包括婚姻期间任何一方配偶通过工作、收入或其他有偿活动获得的所有资产。当离婚发生时,每个配偶对另一方配偶的获得财产拥有一半的法定权利。 这一制度代表了与先前默认制度的重大转变,通常提供更公平的结果,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通过非财务方式为婚姻做出贡献的配偶,如家务或抚养子女。 财产分离制度 在2002年1月之前,土耳其的默认婚姻财产制度是"财产分离"制度(Mal Ayrılığı Rejimi)。在这一制度下,每个配偶保持以其名义登记的资产的所有权,无论这些资产何时或如何获得。 对于2002年之前发生的婚姻,这一制度适用于2002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资产,而参与获得财产制度适用于这一日期之后获得的资产。这为跨越这一过渡期的长期婚姻创造了一个混合情况。 夫妇也可以通过正式协议自愿选择财产分离制度。对于企业家、那些拥有大量婚前资产的人,或者在一方配偶有重大债务问题的情况下,这种选择可能是有利的。 共同财产制度 虽然不太常见,但土耳其的夫妇可以通过公证协议选择"共同财产"制度(Mal Ortaklığı Rejimi)。在这一制度下,婚前和婚姻期间获得的大部分财产成为双方配偶共同拥有,除了少数个人物品例外。 离婚时,这些共同资产通常在配偶之间平等分配。这种制度创造了最全面的资产共享,但由于其广泛的财产混合,在实践中很少被选择。 离婚程序中的财产类型 在土耳其离婚中分割资产时,财产的分类对于确定如何分配至关重要。土耳其民法典区分了几种类型的财产。 获得财产(Edinilmiş Mallar) 获得财产包括婚姻期间任何一方配偶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资产: 就业收入和专业收入

  • 在土耳其离婚过程中处理财务方面需要了解各种成本因素,这些因素会对您的预算产生重大影响。从律师费用到法院开支,土耳其离婚的总成本因多种关键因素而异,包括离婚类型、资产分割的复杂性以及是否涉及子女。   离婚类型及相关费用 土耳其离婚费用主要取决于离婚是有争议还是无争议,这两种方式之间的费用差异很大。 无争议离婚费用 无争议离婚(anlaşmalı boşanma)是土耳其结束婚姻的最经济选择。当夫妻双方就所有离婚条款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赡养费和子女抚养权时,整个过程会更加简化,费用也会降至最低。 对于2025年的基本无争议离婚,夫妻可以预期支付: 律师费:每位配偶30,000-59,500土耳其里拉($820-1,625或€750-1,490) 法院申请费:约3,500-4,000土耳其里拉($96-109或€88-100) 文件准备费用:1,000-3,000土耳其里拉($27-82或€25-75) 无争议离婚的总费用通常在每位配偶34,500-66,500土耳其里拉($943-1,816或€863-1,664)之间,假设双方各自聘请律师。一些夫妻可能会共用一位律师以降低费用,尽管这种方法可能会引起利益冲突的担忧。 这些数字代表了没有复杂情况的简单案例的最低费用。如果离婚涉及复杂的财产安排或需要专家意见进行资产评估,则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 有争议离婚费用 有争议离婚(çekişmeli boşanma)程序由于时间更长、更复杂,费用明显更高。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条款达成一致时,经济负担会大幅增加。 2025年土耳其有争议离婚的费用通常包括: 律师费:每位配偶70,000-140,000土耳其里拉($1,913-3,825或€1,753-3,505) 法院申请费:4,000-5,000土耳其里拉($109-137或€100-125) 专家证人费:根据所需专业知识,3,000-15,000土耳其里拉($82-410或€75-375) 文件准备和翻译:2,000-5,000土耳其里拉($55-137或€50-125)

  • 土耳其离婚诉讼的持续时间因离婚类型、案件复杂性和各种程序因素而有显著差异。了解离婚的时间线可以帮助夫妇在情感上、经济上和实际上为这一重大生活转变做好准备。 离婚类型及其时间线 土耳其的两种主要离婚类型——有争议和无争议——由于其根本不同的程序,时间线差异巨大。 无争议离婚时间线 无争议离婚(anlaşmalı boşanma)代表了在土耳其结束婚姻的最快选择。当双方配偶就离婚的所有方面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赡养费、子女监护权和抚养费时,这个过程可以非常高效。 通常,无争议离婚遵循以下时间线: 准备离婚协议和申请:1-2周 法院提交和安排听证会:2-6周 第一次(通常是唯一一次)法庭听证会:1天 书面判决的发布:1-4周 上诉期(如果没有放弃上诉权):2周 离婚最终认证:1-2周 总的来说,土耳其的无争议离婚通常从提交到最终确定需要1至3个月。在某些法院拥堵较少的司法管辖区,特别是在较小的城市,该过程可以在短至30-45天内完成。然而,在较繁忙的城市法院,如伊斯坦布尔、安卡拉或伊兹密尔,即使是无争议离婚,由于排期积压,通常也需要2-3个月。 对于寻求绝对最快解决方案的夫妇,一些法院允许在听证会期间立即放弃上诉权,可能将过程缩短2-3周。此外,提前准备好所有文件可以防止不必要的延误。 有争议离婚时间线 有争议离婚(çekişmeli boşanma)程序由于需要通过法院系统解决分歧而遵循更长的时间线。持续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争议的具体问题和当事人谈判的意愿。 典型的有争议离婚时间线包括: 提交离婚申请:1-2周

  • 土耳其医疗过失案例 医疗过失,在土耳其被称为"malpraktis",指的是患者因不当医疗护理或偏离公认医疗标准的治疗而遭受伤害的情况。根据土耳其法律框架,医疗过失被定义为因医疗保健提供者在医疗程序应用中的无知、缺乏经验或疏忽而对患者造成的伤害。 医疗过失问题在过去十年中在土耳其司法系统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法院记录表明,医疗过失诉讼是该国最常提起的诉讼类型之一,案件在数量和复杂性方面都在增长。土耳其医疗过失律师的专业知识变得越来越有价值,因为这一趋势反映了患者对其法律权利的认识增强,以及社会对医疗护理标准期望的演变。 在土耳其医疗系统的背景下,该系统作为结合公共和私人医疗机构的混合模式运行,对医疗过失的法律处理方式因所指控的医疗过失发生地点而显著不同。该系统区分国立医院、大学医院和私人医疗机构,每一类都在不同的责任制度下运行,这直接影响医疗过失案件的审判方式。 医疗过失的理论基础 定义和范围 土耳其医疗过失的法律定义主要来源于土耳其医学协会的职业道德规则。这些规则的第13条明确将医疗过失定义为"因无知、缺乏经验或疏忽而对患者造成伤害,构成医疗实践的不良应用。"根据土耳其卫生法,这一定义是与医疗过失相关的民事和刑事诉讼的基础。 在普遍理解中,医疗过失通常被简单地称为"医生的错误"(doktor hatası),这一术语被公众广泛使用,有时甚至在非正式的法律讨论中也使用。然而,这一简化的术语未能捕捉医疗过失案件中微妙的法律和医学方面。 医疗过失的概念通过近期司法决定的演变经历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在土耳其最高上诉法院(Yargıtay)的裁决中。最近的解释扩大了医疗过失的范围,不仅包括医生的错误、无知或疏忽,还包括医生未能遵循当前治疗方法或跟上医学科学发展的情况。这一更广泛的解释显著扩大了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潜在责任。 医生的照顾义务 在土耳其,医疗专业人员有法律义务展示合理胜任的从业者在其领域中应有的照顾标准。这一标准不要求特殊技能或超人的勤奋,而是期望具有类似培训和经验的平均合格医疗专业人员提供的照顾。 照顾义务贯穿整个医疗过程,从预防护理和诊断到治疗阶段和治疗后随访。这种全面的方法确保医疗保健提供者在每个患者互动阶段都保持适当的关注和照顾水平。 土耳其法律系统认识到不同的标准适用于不同的专业和专业水平。对全科医生的期望照顾标准与对专科医生的期望显著不同。例如,在外科干预中,对全科医生的期望照顾标准不会等同于对专业外科医生的要求。这种差异化的方法承认医疗专业内不同的培训、专业知识和专业化水平。 在所谓的医疗过失案件中,法院通常评估医疗保健提供者是否达到了在类似情况下相同专业的合理胜任从业者应有的照顾标准。这一客观标准作为衡量潜在疏忽行为的基准。 医疗干预的法律框架 医疗干预概念 在土耳其法律体系中,医疗干预被广泛定义为为预防、诊断、治疗或缓解身体或心理状况而在人体上执行的任何行为。这一全面的定义,是土耳其卫生法的核心,不仅包括旨在解决疾病的干预措施,还包括可能不符合疾病资格但仍然导致身体或心理不适的状况。 医疗干预的概念找到了其在土耳其宪法第17条的宪法基础,该条款建立了对个人完整性的基本保护。该条款明确指出:"除了在医疗必要性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个人的身体完整性不得被侵犯;如未经其同意,不得进行科学或医学实验。"这一宪法条款形成了针对未经授权的医疗干预的基本法律保护,并确立了同意作为基本先决条件。 合法医疗干预的要求 根据土耳其法律,要使医疗干预被视为合法,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标准。首先,干预必须由合格的医务人员执行。根据第1219号关于医学及其分支实践的法律,没有适当证书从事医学的个人将面临两到五年的监禁和司法罚款,即使他们的行为不是出于经济利益。这部法律明确划定了哪些医疗专业人员有权执行特定程序,特别是对非医师医疗保健提供者在诊断和治疗计划方面施加了特定限制。 其次,在进行任何医疗干预之前,患者的知情同意是强制性的。土耳其法律认为知情同意不仅是一种形式,而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医疗干预合法性的必要前提。这一要求源于宪法原则和特定的医疗保健法规。 第三,干预必须符合治疗时医学科学的标准和方法。这要求所选择的诊断或治疗方法遵循公认的医疗实践,受到当前科学证据的支持,并适合患者的病情。遵守这些标准对确定医疗保健提供者是否履行了其专业照顾义务至关重要。 知情同意要求 告知患者的过程 土耳其法律对在获得患者同意之前告知患者的过程给予了重要强调。所需信息的内容必须包括关于所建议的医疗干预的全面细节。患者必须被告知有关程序的性质和目的、潜在风险和益处、成功的可能性、可能的副作用、拒绝治疗的后果、替代治疗选择以及与这些替代方案相关的风险和益处。 关于获取同意的方法和程序,土耳其规定指出,信息必须以清晰、简单的语言提供,不使用技术术语,根据患者的社会和文化背景定制以确保理解。除了紧急情况外,患者必须有合理的时间考虑信息再做决定。虽然书面同意表是标准做法,但土耳其法律要求口头解释补充这些表格,由直接负责干预的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信息。 法律承认几种特殊情况和例外,不适用标准知情同意程序。在紧急情况下,如果获取同意是不可能的,而立即干预是保存生命或防止严重伤害所必需的,医疗专业人员可以在未经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对于无意识、精神障碍或以其他方式无法提供同意的患者,以及涉及对公共卫生构成风险的传染病的情况,也有具体规定。 同意能力 土耳其法律为提供有效的医疗干预同意建立了明确的法律能力要求。通常,精神健全的成年患者具有同意或拒绝医疗治疗的法律能力。能力评估的重点是个人是否能够理解所提供的信息,领会其重要性,权衡后做出决定,并传达该决定。 对于未成年人和法律上无行为能力的人,适用特殊规则。对这些个人的医疗干预通常需要法定监护人或代表的同意。然而,土耳其法律要求有理解能力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者仍应尽可能参与决策过程。当法定代表拒绝同意医疗专业人员认为必要的治疗时,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的规定,特别是第346条和第487条,此事可能会被提交给法院。 在紧急情况下,推定同意的概念生效。当延迟会严重损害患者健康时,土耳其法律允许在没有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必要的医疗干预。这种法律基础是假设如果患者能够这样做,他们本会同意。这种推定同意原则是对一般要求明确知情同意的重要例外,平衡了及时医疗行动的需要和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责任和非责任情景 并发症与医疗过失 土耳其医疗法中存在可接受的并发症和医疗过失之间的重要区别。虽然两者都可能导致患者不良结果,但它们具有根本不同的法律含义。 并发症被认为是医疗程序中的固有风险,即使医生采取了所有适当的护理并遵循既定的医疗协议,也可能发生。当医生履行了所有法律义务——包括获得适当的知情同意,遵循医疗标准,并尽职尽责——归因于已知风险的不良后果在法律上被归类为并发症而非医疗过失。 相比之下,医疗过失发生在医疗保健提供者未能达到其领域中期望的照顾标准而导致伤害的情况下。土耳其法院通常评估负面结果是否由于偏离既定医疗协议或反映了未能行使合理照顾而导致。 法律评估取决于医生是否在程序前充分告知患者潜在风险,以及他们是否按照当前医学知识和标准执行程序。正确披露风险并遵守医疗标准的医生,通常不会对尽管提供适当照顾而出现的并发症负责。 并发症转变为医疗过失的情况 在土耳其法律认可的几种情况下,并发症可以转变为法律上可起诉的医疗过失: 当并发症由于以下原因未及时识别时: 检查不充分 诊断测试不足 患者监测不足 当识别出并发症但未采取适当措施解决时 当并发症被识别且采取了措施,但医生未能实施适合该情况的既定标准医疗干预时 这些转变突显出并发症和医疗过失之间的界限通常不取决于最初的不良结果本身,而是取决于医疗保健提供者对发展中问题的反应。 导致责任的情况 几种特定情况在土耳其医疗过失案件中一贯导致责任: 未能识别并发症构成医疗过失索赔的常见基础。这种失败通常源于对患者症状的关注不足或对与特定程序或条件相关的潜在并发症的理解不足。土耳其法院一再裁定,医生有积极义务预见并识别其专业领域内的并发症。 检查或随访不足代表另一个重要的责任来源。这包括: 进行不完整的体格检查 未能安排适当的诊断测试